无牌清障车施救受质疑 | ||||||||||||
信息来源: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2/4/18 10:21:40 浏览次数:2799 | ||||||||||||
清障车厂家报道: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水磨河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肇事车辆竟然被神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定的一辆无牌照道路清障车拖走。 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因为这两辆翻斗车是迎面相撞,所以,两辆车的车头都被撞得完全变形,车门上的挡风玻璃也已粉碎,前车车轮也被撞得即将脱离车身。事故中一辆东风翻斗车已经停放在一辆道路清障车上,另一辆东风翻斗车被这辆清障车拖在后边。据现场围观群众说,肇事车辆的车主在发生事故时,打开车门跳车逃离,并没有受伤。 经过观察,记者发现这辆道路清障车上什么牌照都不挂,车内也没有交强险标识。围观群众告诉记者,这辆无牌照道路清障车属于“神木永平道路清障中心”所有,在以往的事故中,他们也是用这辆无牌照清障车前来拖车。“道路清障车不挂牌照,到底是不是正规车辆,合不合法?”现场一位冯姓先生表示质疑。当日下午,记者来到“神木永平道路清障中心”,看到该公司院内停放着三辆道路清障车,其中只有一辆车挂着牌照。 该公司负责人曹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清障车主要从事道路抢险工作,由于当时出发匆忙,所以没来得及悬挂牌照。随后,记者采访了神木交警大队一位姓李的副大队长,他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清障车辆不挂牌照也不允许上路,但是当天事故处理时他不在现场,所以不太清楚,具体情况他们会进行详细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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