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六种普遍原因引发企业火灾 |
信息来源: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9/9/9 14:38:27 浏览次数:3391 |
火是一种自然现象,而火灾大多是一种社会现象,引起火灾的原因,虽也有自然因素,如雷击、物质自燃等,但主要还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火灾直接原因很多,但无论哪一条原因,几乎都同人们的思想麻痹息息相关。 (1)违反电气安装安全规定。①导线选用、安装不当。②变电设备、用电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④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安装不当。⑤没有安装除静电设备或安装不当。 (2)违反电气使用安全规定。①发生短路。导线绝缘老化;导线裸露相碰;导线与导电体搭接;导线受潮或被水浸湿;对地短路、电气设备绝缘击穿;插座短路等。②超负荷。乱用保险丝;电气设备超负荷;保险丝熔断冒火;电气、导线过热起火等。③接触不良。连接松动;导线连接处有杂质;接头触点处理不当等。④其他原因。电热器接触可燃物;电气设备摩擦发热打火;灯泡破碎;静电放电;导线断裂;忘记切断电源等。 (3)违反安全操作规定。①违章使用电焊气焊。焊割处有易燃物质;焊割设备发生故障;焊割有易燃物品的设备;违反动火规定等;②违章烘烤。超温烘烤可燃设备;烘烤设备不严密;烘烤物距火源近;烘烤作业无人监视等。③违章熬炼。超温,沸溢,熬炼物不合规定,投料有差错等。④化工生产违章作业。投料差错;超温超压爆燃;冷却中断;混入杂质反应激烈;压力容器缺乏防护设施;操作严重失误等。⑤储存运输不当。储运中易燃易爆物质的挥发或液体外溢;储运的物品遇火源;化学物品混存;磨擦撞击;车辆故障起火等。⑥其他。设备缺乏维修保养;仪器仪表失灵;违反用火规定;易燃易爆物接触火源;车辆排气管喷出火星;烧荒等。 (4)吸烟。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或在禁止吸烟处违章吸烟。 (5)自燃。物品受热自燃;植物堆垛受潮自燃;煤堆自燃;化学活性物质遇空气及遇水自燃;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混合自燃等。 (6)自然原因。雷击起火等。 |